2019年4月10日,英国最高法院在“韦丹塔资源有限公司及他人诉伦戈韦等人案[2019] UKSC 20”中一致裁定,英国公司韦丹塔资源公司对其赞比亚子公司孔科拉铜矿有限公司(KCM)附近的村民负有注意义务。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在程序上诉中维持了英国法院的管辖权,允许原告——1826名赞比亚村民——在英国起诉母公司和子公司。核心法律问题是,母公司是否应根据民法为其外国子公司造成的侵犯人权和环境损害承担责任,这对全球众多企业侵犯人权的受害者能否获得司法公正至关重要。该案例提供了一个例子,说明如何通过国内民法来实现和完成国际公法原则(例如《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UNGP)中所倡导的企业责任原则)。
读者可能知道第
国家保护人权的义务;第二,企业尊重人权的责任;第三,获得救济的途径。与此相关,支柱三中的指导原则25提醒各国“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其领土和/或管辖范围内受到与企业相关的侵犯人权行为影响的人们“能够获得有效的救济”。指导原则26进一步指出,各国需要确保这些救济措施的有效性,包括消除可能导致无法获得司法救助的障碍。
本案的两位介入者——企业责任联盟有限公司(CORE)和国际 退出数据 法学家委员会——共同撰写了一份意见书,试图支持以下观点:韦丹塔公司根据企业在人权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的国际标准和判例,对受影响的社区负有注意义务。他们指出,英国政府明确指出:
强调受害者能够就英国国内
企业的不法行为获得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并指出这些人应该能够通过英国自身的司法机制获得补救。”
具体来说,英国政府出版物《良好商业:实施联合国工商企业 例如 CRM 和电子邮件服务 与人权指导原则》(英国通过该出版物倡导实施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指出,民事法律索赔是针对企业在海外犯下的侵犯人权行为的补救途径之一。介入方进一步提到了许多其他国际标准,旨在提高企业对侵犯人权和环境行为的责任。代表介入方参与此案的律师罗伯特·麦考科代尔在 在短信中 此表示失望,因为法院没有在裁决中提及这些国际标准。但即使没有明确提及,此案也可以被视为朝着实施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关于获得司法公正迈出的一步,因为它消除了联合国指导原则由三 补救的障碍。法院对获得司法公正的考量细节将在以下章节中讨论。